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
2、行权价格:人民币 28.63 元/股
3、可行权份数:2,386.76 万份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拟向 1,4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9,898.2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3.72
元/股。
3、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
股本 6,465,677,3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0 元。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
4、根据美的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12 日,由于十三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或职务变动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同意公司向
1,4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827.4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32.72 元/股。
5、公司已经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584,022,5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2.00 元。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5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5 月 4 日。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四期股权激励行权价格由 32.72 元/股调整为 31.52 元/股。
6、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动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对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 1,463 人调整为 1,354 人,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9,827.4 万份调整为 9,018.58 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四期激励对象共 1,339 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
至 2019 年 5 月 11 日止)可行权共 2,950.98 万份股票期权。
7、公司已经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565,827,6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39620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29 日,除权
除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30 日。
8、根据美的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四期股权激励行权价格由 31.52 元/股调整为 30.22 元/股。
并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动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 1,354 人调整为 1,196 人,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6,067.6 万份调整为 5,112.22 万份。
9、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四期激励对象共 1,152 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
期截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止)可行权共 2,438.22 万份股票期权。
10、公司已经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957,181,0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6 月 2 日。
11、根据美的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四期股权激励行权价格由 30.22 元/股调整为 28.63 元/股。
并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动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2674 万份调整为2386.76 万份。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序 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
号 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2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形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根据公司制定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行权只有在前一 2019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
3
年度考核得分在 B 级及以上,及其所在经营单位考评不 均合格,且所在经营单位
是“较差”,方能参与当年度股票期权的行权。 考评不属于“较差”
行权前一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符合此项条件,请查阅
4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附表一
附表一:
业绩指标 2016-2018 年平均值 2019 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6,388,375 22,724,392
的净利润(千元)
三、《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2、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详细名单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
类型 人数 第四期第三个行权期行 占现有激励对象获授第
权数量(万份) 四期期权总数的比例
研发人员 426 1,010.10 13.96%
制造人员 238 519.94 7.19%
品质人员 84 191.74 2.65%
其他业务骨干 322 664.98 9.19%
合计 1,070 2,38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