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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6

美的集团: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
                      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拟向 1,4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9,898.2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3.72
元/股。

  3、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
股本 6,465,677,3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0 元。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

  4、根据美的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12 日,由于十三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或职务变动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同意公司向

1,4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827.4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32.72 元/股。

  5、公司已经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584,022,5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2.00 元。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5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5 月 4 日。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四期股权激励行权价格由 32.72 元/股调整为 31.52 元/股。

  6、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动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对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 1,463 人调整为 1,354 人,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9,827.4 万份调整为 9,018.58 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四期激励对象共 1,339 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
至 2019 年 5 月 11 日止)可行权共 2,950.98 万份股票期权。

  7、公司已经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565,827,6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39620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29 日,除权
除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30 日。

  8、根据美的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四期股权激励行权价格由 31.52 元/股调整为 30.22 元/股。


  并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动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 1,354 人调整为 1,196 人,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6,067.6 万份调整为 5,112.22 万份。

  9、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四期激励对象共 1,152 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
期截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止)可行权共 2,438.22 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调整情况

  1、因利润分配涉及的行权价格调整

  公司以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957,181,0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 16 元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按总股
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 公司总股本(包含回购股份)=11,131,489,692.80 元 / 6,999,467,315 股=1.59(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根据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即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等事项时,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利润分配实施的情况,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30.22 元/股调整为 28.63 元/股。

  2、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

  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前,激励对象发生如下调整事项:

  1、共有 79 名因离职或职务变动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根据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 79 名激励对象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 174.8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共有 31 人因 2019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依据公司《第四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 3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66.4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3、共有 11 人因所在单位 2019 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
依据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 1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7.84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4、共有 19 人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所调减的共 33.2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5、共有 2 人因违反公司制度,触犯“公司红线”原因,依据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5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经上述调整,第四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2674 万份调整为 2386.76 万份。

  经上述调整之后,现有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分配期权数量  占现有激励对象  占公司现有总股
      类型            人数        (万份)    获授第四期期权    本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研发人员          426        3,054.60        42.22%          0.44%

    制造人员          238        1,573.80        21.75%          0.22%

    品质人员          84          600.00          8.29%          0.09%

  其他业务骨干        322        2,005.90        27.73%          0.29%

      合计          1,070        7,234.30        100.00%        1.03%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实情况

  1、鉴于公司以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957,181,0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6 元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
同意董事会根据《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30.22 元/股调整为 28.63 元/股。

  2、根据《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 79 名因离职或职务变动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 174.8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 31 名 2019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
权的 66.4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 11 名所在单位 2019 年度经营
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7.84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 19 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 33.2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 2 名因违反“公司红线”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5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基于上述原因,同意董事会将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2674 万份调整为 2386.76 万份。

  3、公司本次对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第四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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