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9-125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江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
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会秘书江鹏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2,8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022%)。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江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
成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鹏先生已完成上述减持计划。现将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江鹏 集中竞价 2019-11-1 58.00 152,700 0.002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
件股份 152,825 0.0022% 125 0.0000%
江鹏 有限售条
件股份 458,475 0.0066% 458,475 0.0066%
合计 611,300 0.0088% 458,600 0.006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江鹏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江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