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主行权模式下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的集团”)于2019年7月2日公告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确定并通过考核的735名激励对象可以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使其获得行权资格的共3,290.50万份期权。
第三期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正式开始行权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本次自主行权股票期权的期权代码:037045;期权简称:美的JLC3。
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6年5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拟向931名激励对象授予12,75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1.35元/股。
3、根据美的集团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6年6月28日公司
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931名变更为929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2,753万份调整为12,729万份。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6月28日,同意公司向929名激励对象授予12,72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1.35元。
4、公司于2017年5月3日披露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6,465,677,3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10日。
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三期股权激励行权价格由21.35元/股调整为20.35元/股。
5、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对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929人调整为891人,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2,729万份调整为12,148.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三期激励对象共887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19年6月27日止)可行权共4,039.5万份股票期权。
6、公司已经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6,584,022,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4日。
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实
7、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对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891人调整为850人,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09万份调整为7,614.9557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三期激励对象共840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0年6月27日止)可行权共3,807.9557万份股票期权。
8、公司已经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565,827,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3962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9.15元/股调整为17.85元/股。
9、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对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848人调整为735人,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807万份调整为3,290.50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三期激励对象共735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1年6月25日止)可行权共3,290.50万份股票期权。
二、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
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2、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及董事会对于行权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号 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
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2 会予以行政处罚;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形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的。
根据公司制定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行 2018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均
3 权只有在前一年度考核得分在B级及以上,激励对象 合格,且所在经营单位考评
所在经营单位考评合格,方能参与当年度股票期权的 合格
行权。
行权前一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符合此项条件,请查阅附
4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
表一
平。
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符合此项条件,请查阅附表
5 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
二
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附表一:
业绩指标 2015-2017年平均值 2018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13,339,437 20,058,155
净利润(千元)
附表二:
业绩指标 目标值 等待期
(2013-2015年平均值) (2016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9,508,801 14,684,3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097,189 13,492,866
的净利润(千元)
3、行权期间
2019年7月17日至2021年6月25日。
4、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 姓名 第三期第三个行权期 占现有激励对象获授第三
行权数量(万份) 期期权总数的比例
副总裁 肖明光 10.50 0.11%
财务总监 钟铮 7.50 0.08%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
类型 人数 第三期第三个行权期行 占现有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