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2019年5月30日
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4,714万份
一、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年4月18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150名激励对象授予4,724万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4.17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565,827,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3962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安排,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4.17元/股调整为52.87元/股。
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150名变更为1,146名,股票期权总量由4,724万份调整为4,714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授予条件为: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第六期股权激励授予条件均已满足。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10股派发现金13.039620元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5月30日实施完毕,因此,董事会将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4.17元/股调整为52.87元/股。
2、鉴于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对象孙杰、潘柏江、谢伟敏和李广睿等四人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上述激励对象所被授予的1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取消。因此,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150名变更为1,146名,股票期权总量由4,724万份调整为4,714万份。
四、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概述
1、股票来源:美的集团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
2、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2019年5月30日。
3、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类型 人数 拟分配期权数量 占本次授予期权 占公司目前总股
(万份)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研发人员 452 1,920 40.73% 0.29%
制造人员 200 772 16.38% 0.12%
品质人员 81 322 6.83% 0.05%
其他业务骨干 413 1,700 36.06% 0.26%
合计 1,146 4,714 100.00% 0.72%
4、行权价格: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2.87元/股。
5、行权安排: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阶段名称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 1/4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 1/4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 1/4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72个月 1/4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部分期
权由公司注销。
五、本次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
价值,并于2019年5月30日用该模型对公司授予的4,714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
价值进行测算,公司授予的4,714万份股票期权的理论价值为55,527.16万元,
各行权期的期权价值情况如下:
行权期 期权份数(万份) 每份价值(元) 期权总价值(万元)
第一个行权期 1,178.50 9.53 11,232.88
第二个行权期 1,178.50 11.24 13,246.29
第三个行权期 1,178.50 12.62 14,873.46
第四个行权期 1,178.50 13.72 16,174.53
合计 4,714.00 - 55,527.16
根据上述测算,授予的4,714万份股票期权总成本为55,527.16万元,在授予
日后60个月内进行摊销,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摊销期 第一个12个月 第二个12个月 第三个12个月 第四个12个月 第五个12个月 合计
摊销金额 16,985.14 16,985.14 11,368.70 6,953.27 3,234.91 55,527.16
(万元)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六、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1、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所被授予的股票期权予以取消,因此同意董事会调整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150名变更为1,146名,股票期权总量由4,724万份调整为4,714万份。
2、公司本次对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而未获得授予之外,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七、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5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符合《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所被授予的股票期权予以取消,因此同意董事会调整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150名变更为1,146名,股票期权总量由4,724万份调整为4,714万份。
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除前述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而未获得授予之外,激励对象的名单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5月30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八、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及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