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至2019年2月17日
2、行权价格:人民币11.01元/股
3、可行权份数:3,751.875万份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的集团”)201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4年1月10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或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经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4年2月17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根据美的集团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具体负责
后续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必要事宜。
4、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4年2月18日,同意公司向691名激励对象授予4,051.20万份股票期权。
5、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686,323,389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0元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5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30
日。
6、公司于2014年 5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以及激励对象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4月30日实施完毕以及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经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原691人调整为681人,行权价格由48.79元调整为18.72元,行权数量调整为9,986.25万份。
7、公司于2015年 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更及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原681人调整为626人,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9,986.25万份调整为9,066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613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共2,984万份股票期权。
8、公司已经于2015年4月24日披露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4,215,808,4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0元,本次
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30日。
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述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8.72元调整为17.72元。
9、公司于2016年 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更及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对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原626人调整为562人,现有激励对象的期权总额调整为8,133.7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559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共2,718.5万份股票期权。
10、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披露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实施公告》,以总股本4,267,391,2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12.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为2016年5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6日。
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5年度权益分派的
实施安排,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已由5,815.56万份调整为
8,723.34万份,行权价格已由17.72元/股调整为11.01元/股,第二个行权期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已由2,718.5万份调整为4,077.75万份。
11、公司于2017年 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更及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对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原562人调整为518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095.75万份调整为3,751.875万份。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号 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
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2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形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
定的。
共有4人因2016年度个
人业绩考核不合格,其未达到
根据公司制定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行权条件的第三个行权期共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行权只有 25.875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
3
在前一年度考核得分在B级及以上,方能参与当年 权,予以注销。除前述4人个
度股票期权的行权。 人业绩考核不合格外,本次行
权的514名激励对象2016年
度个人业绩均考核合格。
行权前一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016年公司归属于母
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较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其
其上年增长不低于15%; 上年增长了15.56%。
4
以及行权前一年度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016年公司扣除非经
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不 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低于20%。 资产收益率为24.66%。
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 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 符合此项条件,请查阅附表一
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附表一:
业绩指标 目标值 等待期
(2011-2013年平均值) (2014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4,016,466.51 10,502,22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3,249,532.29 9,476,847.98
净利润(千元)
三、《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