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3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14年2月18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4,051.20万份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4年1月10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或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第
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经证监会
备案无异议。
3、2014年2月17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1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4年2月18
日,同意公司向691名激励对象授予4,051.20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六章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授予条件为: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股权激励授予条件均已满足。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汤斌、郑朝明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693名变更为691名,将股票期权总量由4,060.20万份调整
为4,051.20万份。
2014年2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四、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概述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2、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2014年2月18日。
3、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一、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拟分配期权数量 占本次授予期权 占公司目前总股
职务 姓名 (万份)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董事 李飞德 30.00 0.74% 0.02%
董事会秘书 江鹏 15.00 0.37% 0.01%
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
2
拟分配期权数量 占本次授予期权 占公司目前总股
类型 人数 (万份)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研发人员 290 1,663.80 41.07% 0.99%
制造人员 193 1,093.20 26.98% 0.65%
营销人员 111 619.20 15.28% 0.37%
其他业务骨干 95 630.00 15.55% 0.38%
4、行权价格: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8.79元。
5、行权安排: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3批
行权。具体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阶段名称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
第一个行权期 1/3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
第二个行权期 1/3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60
第三个行权期 1/3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部分期权
由公司注销。
五、本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