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发行了
5,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
盛虹转债的转股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7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度
盛虹转债累计转股增加公司股份 24,446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6,611,189,232 股
增加至 6,611,213,678 股。相关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4 日、2023 年 7 月 4 日、2023 年 10 月 10 日、2024 年 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 2023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末,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611,213,678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 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6,611,213,678 元。
《公司章程》相应调整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11,189,232 元。 6,611,213,678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611,189,232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6,611,189,232 股,其中 A 股股东持有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611,213,678
6,213,249,232 股,占 93.98%;境外投资人持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有的 GDR 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
的 A 股基础股票为 397,940,000 股,占 6.02%。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修订及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