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78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第四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
决;董事计高雄先生、邱海荣先生因参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本次表决。
为保证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委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由公司代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陕国投·东方盛虹第四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全额认购由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门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次级/劣后级份额,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陕国投·东方盛虹第四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缪汉根先生、计高雄先生、任志刚先生、邱海荣先生 4 人组成,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许金叶先生、袁建新先生、任志刚先生、杨晓玮先生 4 人组成,独立董事许金叶先生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袁建新先生、许金叶先生、任志刚先生、缪汉根先生 4 人组成,独立董事袁建新先生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任志刚先生、袁建新先生、许金叶先生、计高雄先生 4 人组成,独立董事任志刚先生任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