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部分员工筹划
第四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的通知,盛虹科技及其关联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以下简称“增持人员”)拟第四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目的
增持人员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着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量力而行的原则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的人员范围
本次增持人员系盛虹科技及其关联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
三、本次增持的规模
本次增持拟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设立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等进行管理。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等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本次增持拟通过设立专项金融产品、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资管/信托产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施,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 1:1,筹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 15.5 亿元。具体认购规模将根据参与者的认购情况而定,最终购买的股票价格及股票数量以实际交易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2、本次增持系由盛虹科技或其关联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独立、自愿参与,盛虹科技及其关联企业并未就该部分员工必须、应该参与以及参与份额等事项作出要求或干涉。
3、本次增持涉及的金融机构、托管人将根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委托资产的管理,该集合资金信托或资产管理计划等及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并不受控于盛虹科技及其关联企业。
4、本次增持的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次增持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以及参加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增持涉及的集合资金信托或资产管理计划等设立尚有不确定性,其最终的资金总规模将视具体参与者实际缴款情况、金融机构融资情况确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