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就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55 号)《关于核准江苏东
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05,810,64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4.48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10,031,685.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7,793,240.13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67,594.4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82,238,444.99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07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0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的
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 358,223.84 万元,扣除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支出人民币 166.76 万元后为 358,057.09 万元(余额相加不等
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已全部到达盛虹炼化并入账。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
418.33 万元。本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00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58,642.1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支出人民币166.76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盛虹炼化于 2021 年 6 月将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四个银行账户全部销户。
(二)2021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 号)同意,公司获准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 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250.00 万元。
2021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盛
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发行日当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 497,250.00 万元,当日全部到达并入账,其中 350,000.00 万元用于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资金已于当日划转至盛虹炼化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
1,071.72 万元。本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14.70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8,187.27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5.36 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三)2022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79 号)核准,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88,727,300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止,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714,109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88,727,290.9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3,054,556.70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1,983,273.4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55,672,734.27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25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2 年 6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
重大资产重组现金对价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有息负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总金额为 405,368.95 万元。立信已就该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256 号《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
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
15.05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四)2022 年 12 月发行 GDR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51 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 A 股基础股票不超过434,926,886 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GDR 发行数量不超过
43,492,688 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
Regulation AG)批准,公司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
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GDR 证券全称:
Jiangsu Eastern Shenghong Co., Ltd.;GDR 上市代码:DFSH。本次发行的 GDR
共计 39,794,000 份,对应的基础证券为 397,940,000 股本公司 A 股股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 7.18 亿美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发行日当日到账,扣除基础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约为 7.15 亿美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确保资金
使用安全,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盛虹炼化对 2020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月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丝绸市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盛虹炼化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协议各
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产业”)、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对 2021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 3 月分别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泽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石化产业”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盛虹炼化”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丝绸市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其子公司“石化产业”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方投行、中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于 2022 年 6 月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吴江盛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吴江盛泽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盛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吴江盛泽东方丝绸市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GDR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由
于 GDR 账户非监管户,故没有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石化产业”二级子公司“盛虹
炼化”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如下:
(1)公司 2020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募集资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