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8,162,571.15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2,047,552,677.49 元。
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2022 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611,212,402 股,据此测算,拟派发
现金红利 661,121,240.20 元(含税)。在实施本次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