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 2022 年 2 月 25 日,
因公司实施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新增股份 1,111,528,326 股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转股增加股本 7,447 股。由于上述事项,公司股份总数由4,834,960,195 股增加至 5,946,495,968 股。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决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834,960,195 元变更为人民币 5,946,495,968 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相应内容。
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46,495,968 元。
4,834,960,195 元。
第十四条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
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
工产品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
第十四条 资产经营,纺织原料、 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针纺织品、聚酯(PET)生产、销售, 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仓储,蒸汽供应,生活垃圾焚烧发 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电工程,技术咨询,实业投资,国 合成纤维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基材料销售;石油内贸易,企业咨询服务,物业管理, 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机械设备租赁。公路货运(限指定 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的分支机构经营),热电生产、供应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 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开展经营活动)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分支机构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946,495,968 股,公司的
4,834,960,195 股,公司的股本结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946,495,968 股。
构为:普通股 4,834,960,195 股。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修订及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