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证券代码:000301 公告编号:2020-033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〇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须经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信托合同或资产管理合同尚未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4、目前集合信托产品或资产管理产品尚未设立,未来可能存在因相关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导致信托产品或资管产品无法实施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盛虹”、“公司”、“上市公司”或“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系东方盛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第 4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经董事会认可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层及中层以上人员,以及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人员,参加对象应当在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总人数不超过 172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进行调整。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本公司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800 万元,其中员工自筹
资金不超过 30,400 万元,拟通过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 30,400 万元,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 1:1。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上市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或其母公司拟为金融机构融资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为员工自筹资金提供托底保证,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保证员工出资的部分按单利计算年化收益率不低于 8%。
5、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设立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本员工持
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将全额认购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的劣后级份额,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东方盛虹股票。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主要的投资范围为购买并持有东方盛虹股票。
6、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后,东方盛虹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将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最终实际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以 2020 年 3 月 20 日的股票收盘价 4.80 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
买和持有的东方盛虹股份数量上限为 12,666.67 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3.1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终购买的股票价格及股票数量以实际交易结果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波动情况,通过二级市场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东方盛虹股票的购买,公司将及时公告。最终公司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如果因股价变动导致东方盛虹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调整持有的股票数量确保东方盛虹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如果因股价变动导致任一员工所获取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可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董事会应调整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确保任一员工所获取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
司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未展期则自行终止。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与受托人将根据信托合同或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适时卖出公司股票。
8、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
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员工持股计划基于本次交
易所取得上市公司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9、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1、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目录
声明...... 2
风险提示...... 3
特别提示...... 4
释义...... 8
第一章 总则...... 9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 9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9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 9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 9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 10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参与情况 ...... 11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12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 1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 12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12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禁止性行为...... 13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 13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 13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禁止性行为 ...... 14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4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 ...... 14
二、持有人会议...... 15
三、管理委员会...... 17
四、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19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 20
六、资产管理机构...... 21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处置办法 ...... 21
一、持有人权益的处置原则 ...... 2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22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 23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 23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 23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23
第九章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23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 23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 24
三、管理费用计提及支付(以最终签署备案的资产管理协议为准)...... 24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25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 26
释义
东方盛虹、本公司、公司 指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盛虹科技 指 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 指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本草案、本员工持股 指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计划草案 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披露指引第4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
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指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章 总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 4 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