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8-001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
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18]45号)。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 2017
年12月 7日举行 2017 年第 69 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根据申请材料,标的资产在报告期内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且交易前后存在大量关联交易。
并购重组委认为,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第三十七条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 3 票,
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公司已在2017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待相关工作完成后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22)。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