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7-095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
月21日公告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
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并于2017年9月22日公告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9月21日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17]14号),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8月24日下发的《关于对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19号),公司对重组报告书(修订稿)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及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在“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中补充修订了缪汉根、朱红梅夫妇关于避免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承诺函。
2、在“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丝绸集团、东方国资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丝绸集团、东方国资、东方市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补充披露了相关主体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股份减持计划。
3、在“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分析”之“一、与本次交易
有关的风险”之“(七)本次重组业绩承诺中,国望高科2017年1月1日至评估
基准日已实现的非经常性损益不作扣除的风险”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提示。
4、在重组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三、最近六十个月的控
制权变动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5、在“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经营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经营情况。
6、在“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
本情况”之“(十二)盛虹科技与其他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中补充披露了盛虹科技与其他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情况。
7、在“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基本情
况”之“(十一)国开基金与其他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中补充披露了国开基金与其他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情况。
8、在“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十、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之“(一)收购盛虹科技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中补充披露了化纤业务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剥离调整一般原则、化纤业务经营性资产及负债财务报表编制方法、具体剥离情况及剥离的主要会计处理。
9、在“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十、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之“(三)上述收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说明”中补充披露了本次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和企业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0、在“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方案”之“(六)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中补充披露了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对重组报告书(修订稿)进行了上述补充及修订,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公司重组报告书时,应以本次同时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二次修订稿)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