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0-31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事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9 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5,803,01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4.09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388,21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4.00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4,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0.086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交易系统进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115,553,1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42%;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3%;弃权 244,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15%。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64,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39.7541%;反对 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2054%;弃权24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9.0405%。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115,553,1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42%;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3%;弃权 244,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15%。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64,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39.7541%;反对 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2054%;弃权24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9.0405%。
3、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115,553,1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42%;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3%;弃权 244,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15%。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64,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39.7541%;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2054%;弃权24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9.0405%。
4、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115,553,1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42%;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3%;弃权 244,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15%。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64,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39.7541%;反对 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2054%;弃权24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9.0405%。
5、审议通过《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115,553,1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42%;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3%;弃权 244,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15%。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64,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39.7541%;反对 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2054%;弃权24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9.0405%。
6、审议通过《关于支付财务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115,553,1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42%;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3%;弃权 244,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15%。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64,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39.7541%;反对 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2054%;弃权
24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9.0405%。
7、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115,553,1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42%;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3%;弃权 244,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15%。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64,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39.7541%;反对 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2054%;弃权24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9.0405%。
8、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115,552,2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4%;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1%;弃权 244,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15%。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64,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39.5371%;反对 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4224%;弃权24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9.0405%。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告。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明、姜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