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7-44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15:00至2017年10月30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14346545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8179%,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293,25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78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35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交易系统进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8月22日公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4447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9856%;反对 2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4%;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3973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5942%;反对 207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058%;弃权0股, 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明、姜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