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2-26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房地产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了推动水西沟房地产项目开发,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
则,公司全资控股的新疆中化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石油”)
将与绿城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建设”)签订《房
地产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合同书》。委托绿城建设对中化石油位于乌鲁
木齐县水西沟镇的一宗土地进行开发和销售。
本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本次委托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委托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内,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交易方介绍
绿城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9 月,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曹
舟南,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428 号 118 室,经营业务:房产建设
管理、房产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咨询,绿城房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持其有 50.65%股份,为控股股东。
三、委托开发项目介绍
委托开发项目为中化石油合法拥有的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编号
为乌县国用(2005)字第 021 号一宗商业用地和住宅。
土地开发计划:土地面积共 36.35 万平方米(约合 545.23 亩),
建筑面积约 14.54 万平方米,分三期开发。
该项目定位为旅游度假村项目,户型以组院及独栋结合,突出休
闲、度假、生态种植特色。
合作方式:中化石油提供土地,委托绿城建设对该宗地房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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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进行管理,中化石油按照销售收入总额 7%的比例,向绿城
建设支付管理服务费。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中化石油,乙方为绿城建设。
1、甲方已取得位于 乌鲁木齐县 编号为 乌县国用(2005)字第
021 号 地块的 36.35 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房地产开
发建设。
2、乙方有意通过输出专业的管理及技术,为委托方创造更高的
效益,为社会建设更多高品质的房产品。
3、委托管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开发管理的范围包括
规划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
理、客户服务及房产保修管理、前期物业服务督导等。
4、项目管理团队:由双方共同委派人员组成项目管理团队。
如甲方委派规划设计、工程管理、成本管理、营销管理专业技术
人员,其专业能力应得到乙方的认可。
5、委托管理基本原则
(1)甲方作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筹措项目开发建设所需
的全部资金,拥有项目开发中的投资和合同约定的重大事项的决策
权、监督权、建议权和知情权。甲方依法享有项目的投资收益,承担
项目投资风险。
(2)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和义务,组建项目
管理团队,对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的特别授权许可范围
内代表甲方行使项目日常经营管理权,努力实现项目管理各项目标,
获得合同约定的收益。
6、开发建设周期目标
本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暂定为 60 个月(以首批施工许可证领
取之日起开始计算),预计于 2016 年 12 月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
容的建设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具备物业交付条件。
五、对公司的影响
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自然资源丰富,已形成乌鲁木齐旅游、徒步、
滑雪、休闲度假、培训、会议为一体的城市乡村,政府对该片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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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划,开发标准定位较高。鉴于该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地形条
件和市场需求,公司水西沟土地开发定位以旅游、度假休闲为主题的
社区,合作方绿城建设为绿城房地产集团下属专业负责房地产项目受
托开发建设管理的子公司,具有多年的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经验,与绿
城建设合作,借助绿城房地产集团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在房地产
业不景气的情况下,推动公司已有大宗土地开发,尽快使之产生效益,
同时逐步建立和打造自有的品牌、质量和延伸价值服务体系。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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