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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常山北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4-033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
《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9:25,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 34 号天利商务大厦公司四楼会
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秘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数额 585,709,4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638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7 人,代表股份 9,944,2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221%。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
共 31 人,代表股份数额 595,653,6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2606%。其中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2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944,25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6221%。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95,457,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1%;反对
13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95,457,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1%;反对
13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5,517,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13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807,8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84%;反对 13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16%;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95,457,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1%;反对
13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5,457,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1%;反对
13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5,51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9%;反对
5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806,8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83%;反对 5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72%;弃权 80,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45%。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38,333,6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5%;反对
13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807,8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84%;反对 13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16%;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公司与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5,514,7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7%;反对
1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805,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032%;反对 13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68%;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95,517,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5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5,517,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5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807,8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84%;反对 5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72%;弃权 80,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4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惠燕、王力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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