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19-010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董事会七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8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89)。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8.00元/股(含8.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公司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3月29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82072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015%,最高成交价为6.8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4101481.24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
股份的既定方案,具体如下:
1、自首次回购日(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3月29日期间,公司回购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敏感期;
2、截至目前,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最高为679.67万股(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期间五个交易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747.81万股的2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等相关要求,以及市场情况、资金安排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