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1-055 号
证券代码:112805 证券简称:18 中联 01
证券代码:112927 证券简称:19 中联 01
证券代码:149054 证券简称:20 中联 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议 案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由于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拟按
照《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 2017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3.61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3.20 元/股(以下简称“本次价格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概况
1、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五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1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 2017 年度第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3、2017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7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
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5、根据《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授 予 1,231 名激 励对象17,156.8961 万份股票期权和 17,156.896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在实际实施授予过程中,39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全部获授的 280.805 万份股票期权和 280.80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在首次授予日实际授予 1,192 名激励对象16,876.0911 万份股票期权和 16,876.0911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见《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号)。
6、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由于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公司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4.37 元/股。
7、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 2017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8、根据《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授予 405 名激励对象1,906.3218 万份股票期权和 1,906.321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为 2018 年 9 月 10 日。在实际实施授予过程中,16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全部获授的 50.8360 万份股票期权和 50.83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在预留部分授予日实际授予 389 名激励对象1,855.4858 万份股票期权和 1,855.4858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见《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号)。
9、2018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权益第一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权益第一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权益第一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
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由于公司于 2019 年 8月 5 日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4.14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73 元/股。
12、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第一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第一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第一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权益第二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权益第二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权益第 二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 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第二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第二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第二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由于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实施了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
司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3.93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3.52 元/股。
二、本次价格调整情况的说明
《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 股票期权计划的具体内容”之“六、
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调整方法及程序”之“(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行权价格应为调整前行权价格减去每股派息额。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为 4.57 元/股。2018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上述行
权价格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