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112805 证券简称:18中联 01
证券代码:112927 证券简称:19中联 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及限制
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第一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 2017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 37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合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881.5482 万份,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合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9068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限售期届满
根据《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和 24 个月,自授予之日起计算;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和 24 个月,自授予
之日起计算。
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18 年 9 月 10 日,截至目前,
公司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等待期/限售期已届满。
(二)行权条件/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为 “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为正,且较2017 年度增长 10%或以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为“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为正,且较 2017 年度增长 10%或以上”。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9]16254 号、天职业字[2018]6788 号),公司 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331,923,715.27 元,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019,857,001.70。基于上述,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已成就。
4、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1)股票期权
考核等级 定义 可行权系数
优秀 年度考核得分≥90 100%
良好 80≤年度考核得分<90 100%
称职 70≤年度考核得分<80 70%
待改进 年度考核得分<7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系数×激励对象个人在该行权期内全部可行权额度。
(2)限制性股票
考核等级 定义 可解除限售系数
优秀 年度考核得分≥90 100%
良好 80≤年度考核得分<90 100%
称职 70≤年度考核得分<80 100%
待改进 年度考核得分<7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系数×激励对象个人在该解除限售期内全部可解除限售额度。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指标的
审核结果,除 6 名离职人员外,372 名激励对象中 152 名考核等级为
“优秀”,188 名考核等级为“良好”,32 名考核等级为“称职”,无考核等级为“待改进”。
基于上述,除 32 名考核等级为“称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合
计 19.3586 万份股票期权不满足行权条件外,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第一个行权期合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881.5482 万份,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合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0.9068 万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行权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
通股。
2、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情况如下:
序 获授的股票期 本期可行权的股票 尚未符合行权条件
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期权数量(万份) 的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核心骨干 1819.7318 891.9479
1. (372 人) / 881.5482
(注 1) (注 2)
3、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情况如下:
序 获授的限制性 本期可解除限售的 尚未符合解除限售
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限制性股票数量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股) (万股) 数量(万股)
1 核心骨干 / 1819.7318 900.9068 891.9479
(372 人) (注 1) (注 2)
注 1:根据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已注销了股票期权计划预留部分 1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合计 35.7540 万份,已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5.7540 万股。因此,股票期权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由 1,855.4858 万份调整为 1819.7318 万份,限制性股票计划授
予数量由 1,855.4858 万股调整为 1819.7318 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89 人调
整为 378 人。
注 2:根据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由于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拟按照《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9180 万份,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9180 万股。因此,表格中注 2 合计数剔除了离职激励对象应注销的股票期权
(17.9180 万份)和限制性股票(17.9180 万股)。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73 元/股。激励对象完
成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5、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为 2019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止。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其他期间。
6、本次预留部分的授予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四、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向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为 3.96 元/股。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实施 2018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390,449,9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 元。基于上述,参与本次分配方案
的 A 股股份数为 6,072,546,257 股,本次 A 股股东实际现金分红的
总金额为 1,518,136,564.25 元。因此,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计算 A 股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2348967 元/股计算,最终经四舍五入后为 0.23 元/股。
基于上述,价格调整完成后,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96 元/股-0.23 元/股=3.73 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