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嘉瑞 证券代码:000156 公告编号:2009-040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 年8 月7 日10:00 至11: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王政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29,864,560 股,占本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10%;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
17,300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圆科技解除与湖南商学院签署的〈土地
使用权及地表附着物转让合同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9,847,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4%;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6%。
(2)表决结果: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圆科技解除与湖南商学院签署的
《土地使用权及地表附着物转让合同书》。
2、审议《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圆科技请求政府收回其所属土地使用权
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9,864,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圆科技请求政府收回其所属土地
使用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棒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其它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
理人,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
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8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