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嘉瑞 证券代码:000156 公告编号:临2007-066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9月7日下午3:00至4:0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于2007年8月27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政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600万股法人股股权的议案》。
有关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出售资产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持有的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600万股法人股股权在股权过户前质押给股权受让方的议案》
有关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出售资产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7日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转让公司持有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600万股股权的议案》与《关于将公司持有的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600万股法人股股权在股权过户前质押给股权受让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董事会对上述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吕爱菊、赵德军、肖畅
200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