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8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
力”)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4 号),公司向 1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26,931,29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7,534,594.35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 14,024,971.16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603,509,623.1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1]11-7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0,350.96
截至期初累计 项目投入 B1 53,601.75
项 目 序号 金额
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26.3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2,578.10
利息收入净额 C2 43.32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投入 D1=B1+C1 56,179.85
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69.6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440.7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440.73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月 5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环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巴彦淖尔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彦淖尔川能”)、长垣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垣川能”)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开户行及财务顾问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川能环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51050187083600004432 29,131,250.03 活期
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长垣川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51050187083600004433 15,101,884.80 活期
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川能动力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51050187083600004443 171,240.30 活期
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巴彦淖尔川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51050187083600004431 2,910.87 活期
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合 计 44,407,286.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川能环保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8,611.91 万元,其中
8,596.84 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07 万元用
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17 日
2022-014 号公告。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2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1 日
2022-029 号公告。
原上述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已到期,川能环保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续签人民币单位协
定存款合同,其余账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续签。2023 年度公
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 44,407,286
元,该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川能动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川能动力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350.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78.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179.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
分变更) (1) (2)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