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3-001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0,000万元-73,000万元
盈利:34,771.87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2.55% - 109.94%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5,000万元-69,000万元
盈利:23,185.01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37.22% - 197.6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065元/股 - 0.4946元/股 盈利:0.2400元/股
注: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调整的原因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本解释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
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解释第15号新旧衔接规定“对于首次施行本解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2021年度试运行销售进行了追溯调整。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上年度财务数据情况说明
2022年6月28日,公司与四川能投、川能资本签署了《关于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公司以6,837.85万元收购四川能投、川能资本合计持有的鼎盛锂业25.5%股权。根据转让协议约定,自鼎盛锂业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且公司按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交易总价款的55%)之日起即完成股权交割。2022年6月29日,鼎盛锂业股东会作出决议且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3,760.82万元,即鼎盛锂业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股权交割。鼎盛锂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2年6月29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鼎盛锂业属同一控股股东—四川能投控制,因此上述股权收购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数据进行追
溯调整。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签字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期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锂盐、锂矿(基建矿)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所致。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