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24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川能动力 股票代码 00015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欧健成 付佳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 716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 716
号清凤时代城 2 号楼 16 楼 号清凤时代城 2 号楼 16 楼
传真 无 无
电话 028-67175728 028-62095615
电子信箱 ojc@cndl155.com fujia620@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发电业务,即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2021年底,公司完成对川能环保51%股权收购,主营业务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运营、环卫一体化及以及环保设备的销售。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投锂业所属德鑫公司拥有金川县李家沟采矿权,该公司主要从事锂矿开采、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处于建设中,尚未形成业务收入及利润。
(二)经营模式
1、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
(1)生产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风电场和太阳能光伏电站需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评、节能评估、土地等相关流程后开工建设,建设完成后需要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后
投入运行。具体流程如下:
完成测风并进行风资源评估后,由项目公司对各项目技术方案、工程内容、投资估算等方面进行科学全面的论证和研究,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公司根据可研结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招标管理制度,展开后续招投标工作和工程建设工作;并根据生产管理制度,做好项目投产前准备工作。在建设完成后,公司依靠风力发电机组和光伏发电设备,将新能源转化为电能,并输送到电网上。
其生产流程如下:
① 风力发电
② 光伏发电
(2)销售、盈利、结算模式
公司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业务通过发电、售电盈利。发电设备及相关输变电设施设备建成之后,生产管理的主要任务为控制、维护、检修。销售方面:各省调电厂(包括所有风电场及金安光伏电站)按照2022年四川省电力交易总体方案,保障利用小时数以内的上网电量按照项目核准时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进行结算(不含补贴)。保障利用小时数以外的上网电量全部纳入四川省省内电力市场参与市场化交易。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部分与客户签订购售电合同,根据计量装置计量结果实现销售,分布式光伏余电上网部分及地调光伏电厂的上网电量,按照项目核准时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进行结算(不含补贴)。各电厂的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由国家财政部统一计算并安排发放。
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和运营
公司以BOT模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运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BOT模式是指政府授权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方式,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权和经营权以专营的形式授予有资格的投资商,投资商负责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融资、设计、采购以及安装调试。项目建成后,垃圾焚烧发电厂按照协议规定向政府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利用焚烧余热发电,政府按照协议规定向垃圾焚烧发电厂支付垃圾处理费,并保证垃圾焚烧发电厂剩余电力上网销售,投资者由此回收项目投资、经营、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通常为25至30年),投资者将按照协议规定,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无偿移交政府。具体流程如下:
3、环卫一体化
环卫一体化类业务通常为短期服务类项目,服务期限一般为3-5年,部分项目属于PPP类长期服务项目。公司通过投标等方式取得项目后与地方政府签订服务协议,执行合同内容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城乡范围内的垃圾清扫与收集、垃圾清运、绿化带养护、河湖整治工程、公厕和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运营管理等。
4、环保设备的销售
环保设备的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卫设备、污泥处置设备与生物质热电联产设备等。为保证环保设备符合生产需求,川能节能工程通过分析项目当地的垃圾及其他生物质物理成分处置量、污泥成分及性状、垃圾清运量等要素,确定各类设备核心参数,并综合考虑价格、质量、安全及供应能力等因素,选择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设备供应商采购设备。同时,川能节能工程与项目 EPC 单位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将设备销售至 EPC 单位,并在设备安装且调试合格后确认收入。
5、新能源综合服务业务
公司新能源综合服务业务模式未发生较大变化,报告期内主要通过“以销定采”模式交易即公司根据市场调查及行业影响力获取客户资源,根据客户需求量和交货时间等要求,通过考察上游供应商供货能力及资信情况,匹配上游供应商资源。公司分别与供应商和客户协商谈判,确定交易数量、交易价格或定价规则、交货时间或交货时间规则、交货方式等重要合同条款后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上游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方式,如船运、铁路等运输,将货物运送至公司仓库或者公司指定第三方仓库,经公司与供应商共同验收后,办理货权转移书、物流单据等完成采购交货;公司根据与下游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公司负责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公司与客户验收后,签署销货清单确认交货。
(三)经营情况
1、新能源发电业务
(1)风力发电、光伏发电
公司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通过所属公司川能风电及其项目公司开展,公司风电场主要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美姑县和攀枝花市盐边县。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投运风电光伏项目16个,总装机容量为94.42万千瓦,其中会东县风电装机容量为53.58万千瓦,美姑县风电装机容量为21.8万千瓦,盐边县风电装机容量为16.8万千瓦,盐边县光伏装机容量为2.24万千瓦。2021年度,公司实现总发电量为23.8651亿千瓦时,其中风电发电量为23.5152亿千瓦时,光伏发电量为0.3499亿千瓦时。
电力销售方面,公司风电、光伏项目所发电能主要通过接入电网变电站直接销售给国家电网,电量由电网全额收购。在
枯水期、平水期执行上网标杆电价;丰水期按照四川省经信厅2021年省内电力交易总体方案的要求参与丰水期电能替代交易。
2021年风电光伏售电量约23.299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售电量(16.56亿千瓦时),增加约6.74亿千瓦时,主要原因是大面山三期、堵格一期、井叶特西风电场分别于2020年1月、9月、12月投产,新增装机容量29万千瓦致使公司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2)垃圾焚烧发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川能环保51%股权收购,公司主营业务增加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运营、环卫一体化及以及环保设备的销售。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位于四川雅安、遂宁、广安、自贡及河南长垣、内蒙古巴彦淖尔等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8个,总装机规模15.65万千瓦,日处理垃圾能力6,800吨(日处理规模居四川省前列),年可处理垃圾248.2万吨。其中已投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7个,总装机规模13.85万千瓦;在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个,为巴彦淖尔项目,装机规模1.8万千瓦,日处理量为700吨。
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发电量较去年增加,主要系公司建设投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个,分别为射洪项目和长垣二期,新增装机规模2.55万千瓦,新增垃圾处理量1,000吨/日。
电力销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发改委【2012】801号文件要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生物质发电项目电费由中央、地方和国网三级分摊,其上网电量由国网公司全部消纳,故未面对市场开放性竞价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风电、光伏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 94.42 76.92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 17.50 29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16 0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23.2 17.48
发电量(亿千瓦时) 23.8651 17.0229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 23.2990 16.5639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千瓦时,含税) 0.556 0.569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 2984.33 3216.48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