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21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
力”)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4 号),公司向 1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26,931,29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7,534,594.35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 14,024,971.16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603,509,623.1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1]11-70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开户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巴彦淖尔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长垣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
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开户行及财务顾问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开立了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
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51050187083600004443 60,425.12 活期
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51050187083600004431 活期
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51050187083600004432 活期
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51050187083600004433 活期
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合 计 60,425.1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 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0,350.9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利息收入净额 B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利息收入净额 C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0,350.9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0,425.12
差异[注] G=E-F -74.16
[注]差异系待支付发行费用 74.22 万元,支付手续费 0.06 万元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
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
的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
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川能动力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川能动力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 60,350.96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金总额
截至期
承诺投资项目 截至期 末 项目达 项目可
是否已 末 投资进 到预定 行性是
和超募资金投向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累计投 度(%) 可使用 本年度 是否达 否发生
目(含部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投入金 入金额 (3)= 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重大变
分变更) 额 (1) 额 (2) (2)/(1) 期 效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巴彦淖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否 25,000.00 在建中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长垣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 否 10,000.00 2021-6 547.75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