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1-064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毛明珠女士、刘继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总经理何勇先生的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毛明珠女士、刘继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毛明珠女士、刘继扬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职务要求,且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本次聘任毛明珠女士、刘继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附件:毛明珠女士、刘继扬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毛明珠女士,1979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建设管理部部长、机关第二党支部委员。
毛明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毛明珠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继扬先生,1991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副经理、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四川能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继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继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