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24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川能动力”)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计本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关联交易。目前该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川能动力;代码:000155)自 2020 年 5月 25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
在 2020 年 6 月 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
股票最晚将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
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四川光大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拟收购四川光大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四川光大”)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光大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公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3295443887
注册资本 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步行街 39 号
1、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2、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
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
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
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
经营范围 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
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
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
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
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3、在中国境内设
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
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4、
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
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5、承接其母公司
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6、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
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
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
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
活动)。
2、自贡能投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本公司拟收购自贡能投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自贡能投”)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自贡能投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海波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3115883703353
注册资本 11,000.00 万人民币
企业地址 自贡市沿滩工业集中区兴元路 A3-01-01
利用焚烧生活垃圾产生的热能发电;垃圾焚烧产生的废物
利用;城市废弃物项目的运营、管理;环保技术的研究、
经营范围
开发、应用以及专业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拟购买四川光大股权的交易对方为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购买自贡能投股权的交易对方为四川能投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系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方式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四)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或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能投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其中甲方代表本公司,乙方代表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四川能投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基本方案
1.1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方案初步确定为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乙方向甲方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
1.2 甲方有权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本次交易以取得令甲方认可的尽职调查结果为先决条件。先决条件成就后,各方就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件和条款等内容另行协商确定,届时签署正式、具体的协议。
1.3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等事项由本次交易相关方经进一步磋商后确定,且尚需经各相关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需经
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2、交易定价依据
2.1 双方同意,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由本次交易相关方参照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目标股份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2.2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限售期等条款按照监管规定并参考市场通用惯例在正式交易协议中设置。
3、违约责任
3.1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保证或其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发生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二)《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