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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川化:管理人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9-24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6-103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2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作出(2016)川01民破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化股份”)的重整申请。
2016年4月5日,成都中院作出(2016)川01民破1-1号《决定书》,指定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
     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川化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16年9月23日上午10:00在成都中院大法庭召开。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由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对《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现将表决情况公告如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人共3家,代表债权金额110,962,954.75元,其中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人3家,占出席会议的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总人数的100%,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人数的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110,962,954.75元,占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100%,超过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税款债权人1家,代表债权金额27,118,609.6元,其中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税款债权人1家,占出席会议的税款债权组总人数的100%,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税款债权组债权人数的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税款债权人数代表债权总金额27,118,609.6元,占税款债权组债权总额的100%,超过税款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212家,代表债权金额1,090,872,596.16元,其中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210家,占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组总人数的99.06%,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数的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组人所代表债权总金额885,909,968.94元,占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80.59%,超过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鉴于2016年9月23日下午14:00召开的出资人组会议中,出资人组会议已通过《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管理人已向成都中院提交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重整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