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3—024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
净利润 17,428,333.4 元,提取盈余公积 1,742,833.34 元,分派股利 31,214,123.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1,007,639.84 元,2022 年末公司新老股东可分配利润为 95,479,016.9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 3,180,594.37 元归上市前老股东享有)。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的利
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32,111,23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盈利状况和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分配方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维护
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