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国际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集团”)通过受同一实际控制方控制企业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公司”)提供的 1,000 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可提前还款,贷款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本次委托贷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交易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成集团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79%,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投财务公司与中成集团是受同一实际控制方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朋先生、韩宏先生、张晖先生、王晓菲女士、张庆雪
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中成集团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肇刚
注册资本:128,265 万元
主营业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定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经相关部门批注的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销售机械设备、技术交流、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
工程设计、园区管理服务。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业务。承担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和对外提供一般物资援助;受援国偿还经济援助贷款物资的进口、转口;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和境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代理进出口业务;成套设备的进出口
和商务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出口;已建成的经济援助项目的维修、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零配件的供应;进出口商品的储运和国际货代;物业管理;自行进出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向境外派遣各类技术劳务人员;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9 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73,542
万元,净资产 58,230 万元,营业收入 7,785 万元,利润总额-4,37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母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宏琴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楼 18 层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596,198 万元,净资产 760,764 万元,营业收入 108,821 万元,
利润总额 42,385 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方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中成集团、国投财务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中成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提供 1,000 万元。该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可提前还款,贷款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符合市场原则,价格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签署的《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委托贷款金额:1,000 万元
2、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3、委托贷款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
4、协议生效条件:自《委托贷款协议》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三方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5、委托贷款将通过国投财务公司发放
6、公司无须提供相应担保。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成集团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72 万元,公司在国投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 1,000 万元;存款余额为 4,036 万元。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出于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负责的审核,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委托贷款合同(稿)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