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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1 深市 中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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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股份: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5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尚须雇主为本项目融资签订的贷款协议生效;承包商向雇主开具生效的预付款保函并收到预付款。

    2、合同价格为暂估价,最终合同价格双方将在商谈EPC总承包合同技术条款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

    3、合同尚未履行对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2019年6月12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沙巴有色金属股份公司签订了《越南禄善光伏发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1、雇主:沙巴有色金属股份公司,是一家按照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地址:越南老街省沙巴县沙巴镇春园路065号;主要经营:有色金属冶炼、矿产开发与加工、进出口贸易、餐饮服务、旅游等。

    2、承包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3、沙巴有色金属股份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交易。

  二、合同主要内容

    1、标的:为雇主在越南平福省实施250MWp禄善光伏发电站项目,(包括100MWp禄善光伏发电厂1、100MWp禄善光伏发电厂2和50MWp禄善光伏发电厂3)。本项目分两期执行:第一期为100MWp禄善光伏发电厂1,第二期为100MWp禄善光伏发电厂2和50MWp禄善光伏发电厂3。

    2、合同价格:暂估总价为2.325亿美元,最终合同价格双方将在商谈EPC总承包合同技术条款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合同价格包含在越南发生的关税、增值税和外国承包商税等所有税费,由雇主负责办理并代为缴纳,并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3、合同工期:本项目每期工期不超过12个月,不包括非承包商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第二期在第一期竣工后开始实施。

    4、合同履行条件:雇主为本项目融资签订的贷款协议生效;承包商向雇主开具生效的预付款保函并收到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5%。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若雇主为本项目融资签订的贷款协议生效,且承包商向雇主开具生效的预付款保函并收到预付款,合同正常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合同履约的风险提示


    1、根据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尚须雇主为本项目融资签订的贷款协议生效;承包商向雇主开具生效的预付款保函并收到预付款。

    2、合同价格为暂估价,最终合同价格双方将在商谈EPC总承包合同技术条款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

    3、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汇率变化,采购成本上涨、业主支付项目款不及时等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持续披露合同进展情况;

    2、备查文件:《越南禄善光伏发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协议书》。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