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4-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11日与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以下简称
“业主”)签订了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合同,合同总价:16亿元
人民币和3.25亿美元以及15.1425亿塔卡(按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
目合同价格商定日汇率折算,上述价格总计约合38.05亿元人民币),
详见公司已于2011年12月13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按照上
述合同商务附件A第1.0条中规定,如果业主有意自行承担价格为
7.6725亿塔卡的房屋设施、医疗中心及清真寺的建设工作,则总承包
商应将上述建设工作交由业主承担,并从合同总价当地币部分中扣减
相应金额。
2014年2月6日,业主正式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由其
承担房屋设施、医疗中心及清真寺的建设工作。经双方协商,本公司
与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签订了《孟加拉沙迦拉化
肥厂项目合同补充协议-3》(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将上述建设
工作(价格为7.6725亿塔卡,按照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合同价格
商定日汇率折算约合6,534.92万元人民币)从本公司工作范围中删除,
并将合同总价中当地币部分由15.1425亿塔卡减少为7.47亿塔卡。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风险提示
1、本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于当地时间2014年3月25日签字后即生效。
2、本补充协议的履行期限
本补充协议不改变原合同的履行期限。
3、本补充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补充协议将房屋设施、医疗中心及清真寺的建设工作交由业主
承担,不影响本公司对原合同继续执行。
二、本补充协议当事人介绍
1、业主: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
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是孟工业部下属最大的国营公司,其注册
地位于孟加拉首都达卡,主要负责化肥生产和供应,旗下现有13家
大中型企业,涵盖化肥、造纸、水泥等多个领域。
总承包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义;注册资本:295,980,000元;主营业务:成
套设备进出口、国际承包工程、一般贸易等;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
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
2、履约能力分析
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为孟加拉政府部门下属的国有公司,结合其
信用状况和支付能力以及已向公司支付款项的实际情况,具备充分的
履约能力。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本公司与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2011年未发生业务交易;2012年
与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发生销售金额269,496,859.80元人民币,占本
公司2012年营业收入的16%;2013年与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发生销
售金额808,508,449.93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的52%。
三、本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将房屋设施、医疗中心及清真寺的建设工作从本公司工作范
围中删除;
2、合同总价中当地币部分由15.1425亿塔卡减少为7.47亿塔卡;
3、《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变。
四、本补充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在签定《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合同》时,已充分
预估上述建设工作可能由业主承担。本补充协议虽然会减少孟加拉沙
迦拉化肥厂项目业务收入,但由于涉及金额占总合同的比重较小,不
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补充协议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本补充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补充协议不需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将在今后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
目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合同补充协议-3。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