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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1 深市 中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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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股份: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09-11-05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09-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2009 年11 月3 日,本公司与埃塞俄比亚蒙特哈拉糖厂签署了《埃
    塞俄比亚蒙特哈拉糖厂及农机设备EPC 工程合同》(以下统称“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中国有关银行和埃塞俄比亚财政部签订相关贷款协议并生效,同时在
    贷款协议生效28 天内,承包商向业主提交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上述条件尚未满足,本合同尚未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自合同规定的开工日起28 个月内完成项目工程。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中国有关银行和埃塞俄比亚财政部能否签订相关贷款协议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因此,该合同能否生效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开工日也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项目何时开工
    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即使项目正常开工,自合同开工日起28 个月内,依然存在其他不可
    预见的因素可能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同时存在可能出现的汇率风
    险,采购成本上涨、业主支付工程款不及时以及项目所在国政治变化、战争等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4、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的说明
    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以后年度财务状况
    产生的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业主:埃塞俄比亚蒙特哈拉糖厂。于1997 年由67 号商业登记证
    书和1997 年13 号联邦管理证书批准成立,为国有企业。注册地点为亚
    的斯亚贝巴,主营业务为工业、进口和出口。
    承包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考虑到本合同资金来源拟使用中国有关银行提供
    的贷款,结合业主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如合同正式生效,业主具备向
    本公司及时支付合同款项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为向业主提供埃塞俄比亚蒙特哈拉糖厂设施的工程建设
    及与之配套的农机设备。
    交易价格:固定总价177,779,909 美元;约合12.08 亿元人民币。
    结算方式:15%工程款以埃塞俄比亚当地币结算,85%工程款以美
    元结算。
    协议签署时间:2009 年11 月 3 日签署
    协议生效条件:
    合同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生效:
    a) 业主和承包商共同签署本合同;b) 中国有关银行和埃塞俄比亚财政部签订相关贷款协议
    并生效,同时在贷款协议生效28 天内,承包商向业主
    提交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目前业主和承包商已签署合同,正等待中国有关银行和埃塞俄比亚
    财政部签订相关贷款协议。
    协议生效时间:满足合同生效条件后合同即生效。
    履行期限:自合同规定的开工日起的28 个月内完成项目工程。
    预付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 天内,业主需支付承包商合同总价
    30%的预付款。
    违约责任:如承包商延期完成项目,每延期一周赔付业主合同总金
    额的0.5%,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对未来会
    计年度财务状况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未来财务状况影响的判断是
    基于可能产生的汇率风险,采购成本上涨、业主支付工程款不及时等不
    利因素的不确定性做出。
    2、合同对我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不需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今后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埃塞俄比亚蒙特哈拉糖厂及农机设备EPC 工程合同。
    特此公告。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