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3 日(星期一)
2、权益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
3、除权除息日:2024 年 6 月 4 日(星期二)
4、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
金额。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2024
年 4 月 28 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 18,779,080,767 股(如权益分派时公司存
在回购库存股,则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分派)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1,502,326,461.36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结果为准。
(二)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的股份
0 股后的 18,779,080,7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3 日(星期一);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4 日(星期二)。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67 李东生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 年员
2 08*****483 工持股计划(第一期)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 年员
3 08*****707 工持股计划(第二期)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 年员
4 08*****755 工持股计划(第三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2023 年第二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数量上限调整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第二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4 元/股(含)。根据前述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因此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04 元/股调整为 5.96 元/股,回购数量按回
购总金额上限 6.0 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96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10,067 万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资本市场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国际 E 城 G1 栋 10 楼
咨询联系人:张博琪
咨询电话:0755-33311668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