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TCL科技 股票代码:00010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806,128,484 股
2、发行价格:3.42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9,596,959,415.28 元
4、募集资金净额:9,474,694,686.16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806,128,484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 年 12 月 22 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
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特别提示......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1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1
四、股权结构情况......1
目 录......2
释 义......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12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4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7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7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28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28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8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 2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0
一、备查文件 ...... 30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 30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上市公告书(摘要)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项目 指 释义
TCL科技、发行人、公司 指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 指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
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TCL科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06,128,484股 A股股票且募集资金不
行 超过人民币 1,037,983.24 万元之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联席主承销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见证律师、发行人律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师
元、千元、万元、百万 指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元、亿元
注 1:本上市公告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
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如无特殊说明,本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CLTechnology Group Corporation
成立日期:1982 年 3 月 11 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TCL科技
股票代码:000100
上市时间:2004 年 1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董事会秘书:廖骞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号 TCL科技大厦
邮政编码:516001
注册资本:14,265,763,123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195971850Y
联系电话:0755-33311666
网址:https://www.tcltech.com/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液晶显示器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动产租赁,提供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会务服务,提供电子计算机技
供顾问服务,支付结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1 年 4 月 8 日,TCL 科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2021 年 4 月 30 日,TCL 科技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3、2021 年 11 月 1 日,TCL 科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4、2022 年 4 月 13 日,TCL科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2年 4月 29日,TCL科技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2 年 7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申请。
2022 年 7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58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公司于 2022 年 8月 1 日收到该
批复并进行了公告。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2 年 12 月 8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
[2022]000708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22 年 12 月 5 日 16:00 时止,申万宏源承销保
荐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19 家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9,596,959,415.28 元。
2、2022 年 12 月 8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
[2022]000709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止,TCL 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收到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9,596,959,415.28 元。扣除本次发行的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及股权登记费(不含增值税)等合计人民币122,264,729.12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74,694,686.16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806,128,484.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6,668,566,202.16 元。所有增加的出资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22年 12月 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2,806,128,484 股,符合证监会《关于核准 TCL 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58 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要求。
(三)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方式为
代销。
(四)锁定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认购的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约定。
(五)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2022年 11月 28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发行底价),即3.41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款描述确定的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市场询价,并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发行对象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