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8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TCL 科技”)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00,000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58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06,128,484 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2,806,128,484 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9,596,959,415.28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22,264,729.12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74,694,686.1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70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7,983.2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第 8.6 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 3,500,000.00 90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37,983.24 137,983.24
合计 3,637,983.24 1,037,983.24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
(调整前) (调整后)
1 第 8.6 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 3,500,000.00 900,000.00 900,000.00
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37,983.24 137,983.24 47,469.47
合计 3,637,983.24 1,037,983.24 947,469.47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置换金额
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087 号),
自公司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起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为 1,496,147.04 万元。公司本次拟置换金额为9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金额
(调整后) 先投入金额
1 第 8.6 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显示器 900,000.00 1,496,147.04 900,000.00
件生产线项目
合计 900,000.00 1,496,147.04 900,000.00
注:上表拟置换金额不包括公司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
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前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0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七、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八、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087 号),
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 0014087号);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