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使用完毕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21 号)核准,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2,6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3,120.00 万元(含税)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6,880.00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出具《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
购资金到位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76 号),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51、2020-152)。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成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偿还上市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和偿还上市公司债务,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余额(万元)
TCL 科技集团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惠州惠台 2008021229200155246 0.00
支行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四、募集资金专户的后续处理
鉴于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和偿还上市公司债务,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为提高相关工作效率,公司将根据后续业务需要,视情况将该募集资金账户转为一般账户或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