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公告编号:2020-160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
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2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2,6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3,120.00万元(含税)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56,8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及发行人其他应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3,172.64 万元后为人民币 256,827.36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
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出具《TCL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资金到位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7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按轻重缓急次序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偿还上市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用于上述配套募集资金用途,待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拟使用资金总额,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补足差额部分。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置换事项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支付本次交易中的
现金对价。截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金额合计 161,700.00 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用途 已完成投资总额 以自筹资金投入金 本次拟置换金额
(万元) 额(万元) (万元)
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161,700.00 161,700.00 161,700.00
合计 161,700.00 161,700.00 161,700.00
(二)本次置换事项审核意见
1、审议程序
上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上
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会计师鉴证结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8818 号),
认为本次置换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3、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