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9-120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以 集 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成交总金额为
1,623,765,374.02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数量共计 478,406,5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3%。
作为以半导体显示及材料业务为核心主业的全球化科技产业集团,公司以产品技术创新为重要驱动力,提升技术能力和工业能力,保持优于行业的效率和效益指标。同时,以产业为牵引的产业金融和投资业务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持续为集团带来战略协同价值和盈利贡献。
2019 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完善经营战略,优化组织流程,提高经营效率
和竞争力,业绩稳健增长。以备考口径计,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261.2 亿元,同比增长 23.9%,净利润为 26.4 亿元,同比增长 69.9%,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9 亿元,同比增长 42.3%,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具体经营业绩情况请参见《2019 年半年度报告》。
目前,全球显示产业重心向国内转移的趋势日渐明显,而传统市场的平稳增长和商用显示市场的快速增长,也将驱动市场需求稳步提升。公司将坚持既定的经营战略,以全球行业领先为目标,不断提高竞争力,持续健康发展,用优秀的业绩,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对未来业务发展和效益增长充满信心。
为股东创造效益、与股东共同发展是公司的核心经营理念和使命。为切实维
护股东权益和提升股东价值,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并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结合股票二级市场的
走势,公司秉持保护投资者利益和提升股东回报的原则,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 3.8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5.00 元/股。公司
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开始实施股份回购,具体进展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
的 2019-011、025、026、028、034、038、044、059、068、079、088、091、102、104、105、118、119 号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依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的总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含)。公司自 2019
年 2 月 14 日首次实施回购起,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计 478,406,5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3%,最高成交价为 4.1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13 元/股,成交均价为 3.3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23,765,374.0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管理层将继续以极致效率成本和变革创新开拓为核心工作,提升产品技术优势和边际利润贡献,引领企业实现高质量成长和股东价值的持续增长。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2 月 1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
成交量之和 992,039,758 股的 25%。
3.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董事会的授权,结合实际市场情况推进回购计划实施,与股东共享企业价值成长,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