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6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8日下午3:00至2019年4月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廖骞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 158 人,代表股份4,522,014,492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3.37 %。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 30 人,代表股份 3,693,630,194 股,
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7.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28 人,代表股份
828,384,298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11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全程监督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本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517,562,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015%;
反对 2,645,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585%;
弃权 1,80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4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74,517,4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99.7348%;
反对 2,645,8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1576%;
弃权 1,80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1076%;
议案2.00:《本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517,543,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011%;
反对 2,635,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583%;
弃权 1,83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74,498,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99.7337%;
反对 2,635,8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1570%;
弃权 1,8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1093%;
议案3.00:《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 4,517,998,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112%;
反对 2,235,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494%;
弃权 1,78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39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74,953,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99.7608%;
反对 2,235,8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1332%;
弃权 1,78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1060%;
议案4.00:《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4,517,598,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024%;
反对 2,635,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583%;
弃权 1,77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39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74,554,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99.7370%;
反对 2,635,8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1570%;
弃权 1,7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1060%;
议案5.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4,512,052,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7797%;
反对 3,146,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696%;
弃权 6,81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50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69,008,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99.4067%;
反对 3,146,8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1874%;
弃权 6,81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4059%;
议案6.00:《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4,518,377,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196%;
反对 1,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392%;
弃权 1,86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412%;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75,332,9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99.7834%;
反对 1,77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1057%;
弃权 1,86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1110%;
议案7.00:《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512,540,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7905%;
反对 7,639,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689%;
弃权 1,8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69,495,5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99.4357%;
反对 7,639,4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4550%;
弃权 1,83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1093%;
议案8.00:《关于调整证券投资理财授权的议案》
同意 4,483,285,7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1436%;
反对 36,891,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8158%;
弃权 1,8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40,241,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97.6933%;
反对 36,891,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1972%;
弃权 1,83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109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范秋萍、余嘉美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