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8-113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计划增持股份的自愿性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告为自愿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核心主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李东生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目标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李东生先生的自有资金,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李东生先生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本次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先生。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东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1,499,833,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12月内未披露增持及减持计划;李东生先生及九天联成承诺自2018年6月19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股东李东生先生及股东新疆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核心主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目标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
(五)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
(六)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资金来源全部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不存在因资金不到位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