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7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
创享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审议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
集团全球创享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满后,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公开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的情况说明》。
4.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
球创享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5.2018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3月21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22名激励对象授予3,594.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鉴于个别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或减少认购其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如下调整:授予限制性股票由3879.8万股调整为3,594.4万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85人调整为1,522人。
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具体分配如下表: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对应标的股票占公
层级 (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中层管理/专业人员 683.6 19.02% 0.05%
基层主管/专业人员 2910.8 80.98% 0.22%
三、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后,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85人调整为1,522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879.8万股调整为3,594.4万股。
本次调整符合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调整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85人调整为1,52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由3879.8万股调整为3,594.4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系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进行,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尚需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手续并相应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及相关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