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7-098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
省长江合志汉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9号)。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湖北省长江合志汉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059,849,533股股份、向星宇企业有限公司发行90,532,347股股份、向林周星澜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2,521,163股股份、向林周星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8,380,684股股份、向林周星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7,695,315股股份、向林周星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2,311,27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