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8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5日公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可以在2015年1月13日起至2016年1月12日止的第三个行权期内行使其于在第三个行权期获得行权资格的期权。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2011年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2011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对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后,2012年1月9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12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2年1月13日为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授权日,向154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5,025,600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元。公司于2012年1月18日完成了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期权简称:TCLJLC1,期权代码:037021。
2013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分配情况》,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013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3年1月8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36位激励对象授予17,221,600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4元。公司于2013年1月25日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
TCLJLC2,期权代码:037028。
2013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而离职,公司取消该10名激励对象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4,842,800份将予以注销。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44人,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150,182,800份。公司因实施了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95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公司首次授予的14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共60,073,120份股票期权。
2013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因实施了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912元,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2.202元。
2014年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其对应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将注销首次授予的14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45,054,840份股票
期权,以及注销预留授予的3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10,332,960份股票期权,共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55,387,800份。公司已于2014年3月7日完成上述拟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因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852元,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2.142元。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35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共44,151,060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2015年1月13日起至2016年1月12日止,行权价格为1.852元;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3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共6,650,560份股票期权,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2015年1月8日起至2016年1月7日止,行权价格为2.142元。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
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2、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及董事会对于行权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序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 董事会对于行权条件满足的情况说
号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明
1 根据《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 认,首次授予的135名激励对象
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2014年度绩效考核均合格。
2 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公司各年度归属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净利润7.9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 2.62亿元,都不低于授权日(2012
负。 年1月13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09—2011年)的平均水平6.39
亿元和1.26亿元。符合行权条件。
3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行权期的行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权条件为: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较 2013年营业收入为853.24亿元,
2010年的增长率不低于36%,公司 较2010年增长64.61%;公司2013
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
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
较2010年同口径数据的增长率均不 为21.09亿元元和9.09亿元,较
低于36%,公司2013年加权平均净 2010年分别增长387.60%和
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489.84%;公司2013年加权平均净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不低于 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6%。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5.84%和6.82%。符合行权条件。
4 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 件。
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行股
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5 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权条件。
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6 激励计划是等待期为授权日起12个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月 2012年1月13日,12个月的等待
期已满。
3、行权期间
2015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2日。
4、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