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3-083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近日,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TCL多媒
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下称“TCL多媒体”)的通知,TCL多媒体之全资子公司内
蒙古TCL王牌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内蒙古TCL王牌”)与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
储备拍卖中心及呼和浩特如意区管理委员会订立了三方协议。根据三方协议,内
蒙古TCL王牌向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
物,总金额为297,167,436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此公告。
本次交易未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1.19%),
TCL多媒体注册于开曼群岛,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代码“01070”),主要办
公地址和住所为香港新界荃湾大涌道8号TCL工业中心13楼。TCL多媒体(包
括内蒙古TCL王牌)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电视机。
2、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成立于2002年4月,由呼和浩特市人
民政府直接管理,主要承担市区内国有土地的收购、储备、供应工作。
3、呼和浩特如意区管理委员会主要从事呼和浩特经济开发区如意区的日常
运营及管理,为本次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在区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TCL多媒体及内蒙古TCL王牌与本次交易对方无关联关系,本次交
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位于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新华大街南二环路东侧内蒙古
TCL王牌使用的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呼国用(2005)第01270
号、《国有土地证》号为呼国用(2011)字第00051号土地,总面积为102075.791
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为88940.44平方米。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次出售事项总价为人民币297,167,436元,包括:1、土地使用权及地上
建筑物补偿费为235,923,436元;2、企业搬迁过渡补偿金额及配合政府搬迁奖
励金额合计61,244,000元。上述款项将由呼和浩特市拍卖中心分两期按下列方
式向内蒙古TCL王牌支付:
①第一期款项人民币89,150,231元于订立三方协议后三天内支付;
②第二期款项人民币208,017,205元于订立三方协议后六十天内支付。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该交易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转移至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
备拍卖中心。
内蒙古TCL王牌须在收到全部款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转让土地使用
权及建筑物所需各种证件,并须在收到全部款项后三个月内搬迁完毕。
2、前期事项处理
呼和浩特如意区管理委员会将内蒙古TCL王牌前期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及
入区保证金,按税收优惠政策,把应返未返的金额共计9,730,000元,于三方协
议签订生效后30天内一次性返还给内蒙古TCL王牌。
3、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三方协议约定的收购补偿费5%的
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时,违约方应当赔
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其他主要条款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完成后,呼和浩特市拍卖中心会将该土地的使
用性质从工业用地改为商务综合用地。内蒙古TCL王牌将有权参加该土地的招标、
拍卖或挂牌交易流程,并在相关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将优先取得该土地的挂牌使
用权。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该土地现正作工业用途,为内蒙古TCL王牌厂房所在地。TCL多媒体已在呼
和浩特市开始新工厂的建设项目,位于该土地的现有工厂将搬迁至该新工厂,出
售事项将不会影响内蒙古TCL王牌的正常运营。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是因为政府城市规划变更、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
整体搬迁并处置相关资产。按照2013年8月31日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未
经审计的账面值计算,预计内蒙古TCL王牌在本次出售事项中将获得收益约人民
币16,515万元,本公司持有TCL多媒体61.19%股权,本次出售事项将对本公司
合并报表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