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TCL集团 股票代码:000100 公告编号:2008-063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08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董事Rudy Provoost先生授权董事李东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 11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TCL数码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TCL数码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